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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物件如何辨别?日本凶宅网「大島てる」大岛照先生专访

为专门面向外国人的日本不动产资讯网站Real Estate Japan很荣幸邀日本事故物件公网站「大島てる(大島Teru))」负责照(大島てる)先生来为读者解答有关事故物件(凶宅)的基本常

💡REJ编辑注:根据大先生表示「「大島てる之中文应为「大島照

问1.该如何辨事故物件(凶宅)呢?

(1)首先,如果租金比市场平均租金还便宜就可留意一下。

(2)公寓的情况,例如只有一公寓或一间经过翻新,又或者部分区域经过改装的得留意一下。

  • 例如公寓里只有浴缸特别换成新的。

(3)公寓等建筑物的名称或外墙颜色更的情况。

  • 有可能是因为该建筑物因人事件被报导而出名,屋主了改印象而改名或更

(4)如果租是「定期借家契」也可以了解一下原因。

  • 有可能是利用不动产业界常告知义务*例。将告知义务来操作,限制第一位租客的居住期这样就可以尽快房子恢复成原本租金,再租下一位租客(可能也就不再告知曾是凶宅)
    • *告知义务:根据日本《宅建业法》规定,若该房屋发生过事故或事件,屋主或房屋仲介和租客签订租屋合约的时候,有义务告知新租客此为凶宅。而不动产业界常见惯例是仅告知(事故或事故发生后)第1位入住该物件的住户,第2位及之后就不再告知。
    • 💡REJ编辑部备:与是否为凶宅无关,月租公寓多为定期借家契约,此外根据屋主意愿,奢华高级公寓、商业用或事务所物件的租约型态也有可能是定期借家契约。

(5)如果隔壁或上方的房一直空着,也得留意一下。

  • 事故物件的告知义务仅适用于物件本身,也就是心理瑕疵物件的告知义务仅限定在公寓本身,了避免与其他住户发纠纷,想“那干脆不要把凶宅出租好了”的房也不少。

有关如何分辨事故物件也可参考此文章〈事故物件の見抜き方〉。

问2.听“事故物件(凶宅)在事故后只要有1租客居住,之后就没有告知义务是真的

与以前相比,不动产业于事故物件的告知义务的意有所化,我想第一位入住的租客都有好好地告知,但不表示第二位租客之后就不必告知。如果您得可疑细询问房地仲介。

有关更多回答也可参考此文章〈心理的瑕疵物件の告知〉。

💡REJ编辑部备然目前于「告知义务」的期间还没有明确定,但基本上没有了几年后、了几名租客后就不再告知的定。例如好几年前生了自人事件的物件、就算替换许多任租客,根据事故或事件的内容可能仍有义务告知新租客。

参考,根据日本赁贷住宅管理会的日管協短观 (2019年4月~2019年9月告),日本全国有50%的不动产管理公司表示“告知义务的期间为1~2任租客(替了1任租客:35.1%、替了2任租客:14.9%)”。

根据日本赁贷住宅管理协会(日管協短观 2019年4月~2019年9月报告),日本全国有5成不动产业者认为租客替换了1~2任租客后可结束告知义务。

如何,如果担心租到事故物件,看房子时询问动产公司、甚至看看附近居都是很重要的。但根据事故/事件内容和知度等,也有不动产业认为事故物件的告知义务间为半永久或有一定的年限。有关详细说参考此文【事故物件】REJ不动产相关常用日文单字〉之「事故物件常见问答2. 事故物件只要之后有1个人居住过,就没有告知义务了吗?」

问3.如果有人从共管公寓的楼跳楼或在其中一公寓内自,是否需要告知所有入住共管公寓的住?告知义务的期限又是多久?

公寓”的情况,仅须对该公寓行告知义务

一方面,共管公寓公共区域(例如屋)的情况,就有义务须告知希望购买或租用共管公寓中的公寓的人。 (但不是于目前居住中住,而是今后要签约的人。)

告知义务的期限要视个别情况而定。实际经验上我觉得并没有特别要掩盖事实的样子。这是因为就算告知“有人从屋顶跳楼自杀”,住户又不是要住在屋顶上,因此放弃购买/租屋的购房者/租客好像也不多。

💡REJ编辑部备:根据日本赁贷住宅管会的日管协短观(2019年4月~2019年9月告),表示生在「室内以外的公共区域的自」有需要行告知义务的比例47.8%,详细说参考此文章〈【事故物件】REJ不动产相关常用日文单字〉之「死亡事件」

问4.将事故物件(凶宅)作民宿或月租公寓出租的,是否有必要告知所有入住的客人?告知义务的期限又是多久?

我不是法律家,但如果是民宿或旅,法律上应该是没有义务吿知客人。

月租公寓出租的应该是有义务告知。但告知期的期限也只能说视情况而定。

不管是一种情况,我认为期事业经营点来看,都应该告知。

问5.事物物件(凶宅)的买卖/租赁市场价格是否会因事故内容而异?价格将折扣多少?

不管是出租是出售价格,我想折扣范大致介于:

  • 人事件:-50%〜-40%
  • 事件(跳楼除外):-30%〜-20%
  • 孤独死亡:-10%左右
  • 跳楼自:-5%〜0%

*火灾的情况之后有可能整拆除重建,因此除外。

*事故物件有可能之后重新装潢、设备升等,租金甚至有可能比原来更高。

但理所当然的,实际价格是根据“供x需求”的关系而定。

💡REJ编辑注:也可参考此文章〈【事故物件】REJ不动产相关常用日文单字〉之「事故物件常见问答1. 事故物件绝对比较便宜吗?」

问6.您有什么想告诉正在考虑租或购买事故物件(凶宅)的外国人的吗?

就算跟房屋仲介「我想要租事故物件」,如果不告诉对方您的算,方也会得很困的。

是因比方「通常租金100万日元的超高公寓,受到有人自的影而租金降价70万日元」跟「通常租金5万日元的低木造公寓,受到有人自而租金降价4万日元」是不能混的。

不是告房屋仲介「我想要租事故物件」,而是告诉对方「我希望将租金在每月〇万日元以内。租金够便宜的,事故物件也OK」我认为这样会比好。

购买事故物件的情况也是一的(告房地产经纪人您的算)。

*以上截至2021年2月1日之访问内容,实际情况有可能更改。


日本凶宅网:事故物件公示サイト「大島てる」

事故物件公吿网站「大島てる」负责人大岛照先生

照片:「大島てる」负责人大照先生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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