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緊急事態宣言

日本發布緊急事態宣言,你需要知道些什麼?

截至4月6日(週一)凌晨6點,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尚未宣布日本進入緊急狀態,但由於近日東京和大阪的2019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確診人數迅速增加中,根據日本媒體的報導,政府於7日下午發佈「緊急事態宣言」,於8日凌晨0時起正式生效。

日本新冠肺炎疫情極速蔓延,以東京感染人數最多,連日來的單日累積感染人數都超過100人,疫情十分危急。截至4月6日星期一凌晨,上周六新增了117例,其中81人感染途徑不明;周日新增了143例,其中92人感染途徑不明。

一旦安倍首相宣布進入緊急狀態後,各都道府縣和地方當局將能有權採取更具體的措施來抑制病毒蔓延。緊急事態宣言的指定地區為東京都神奈川縣埼玉縣千葉縣大阪府兵庫縣福岡縣等7都府縣,實施期間將至少持續到日本黃金週結束的5 月6日。

4月17日更新:首相安倍於16日晚間宣布日本全國進入緊急狀態。由於短時間內確診者數倍增,因此擴大範圍將北海道茨城縣石川縣岐阜縣愛知縣京都府等6道府縣和上述7都府縣指定為「特定警戒都道府縣」。

政府解釋,進入緊急狀態並不等同封城,即使宣布進入緊急狀態,維持民生需求的服務和業種也將正常營業,這些包括公共交通運輸、超級市場、餐飲店(需視內容而定)、銀行、藥局、郵政輸運和垃圾清運等。對於慢跑、就醫、出門上班和購買生活必需品等外出行為,也不會加以法律限制。

日本發布緊急事態宣言,將有哪些主要措施?

根據《特別措施法》,以下是地方當局在國家宣布進入緊急狀態時可以依法採取的主要措施。

理解這些措施之前必須理解的關鍵要點是,與許多其他國家不同,日本當局只能“要求”但“不能強迫命令”人民配合某些政令,例如如果人們不遵守“待在家裡”的要求,政府不能施加罰責或罰款。但是,對於某些措施,例如將私人建築物和土地用於臨時醫療目的,政府可以命令或不經過所有者同意,具有法律約束力並可處以罰責或罰款。

要求民眾自我約束不必要的外出

地方首長可以依法要求居民自我約束減少不必要的外出,但不會限制外出上班、購買生活必需用品和就醫等生活必須活動。

要求關閉學校、保育園、老人護理設施和娛樂設施

地方首長有權指示學校、托兒所和老人安老院、福祉設施和其他公共設施關閉或暫時停業。根據《特別措施法》,地方首長可根據判斷指示公立學校停課、要求私立學校停課。私校若不聽要求,則首長可以“指示”停課,但不能施加刑事罰責或罰款。

娛樂設施則包括美術館、百貨公司、才藝班、電影院和夜店等容易形成人多密集、密閉空間、近距離接近的場所。

要求取消體育、音樂和娛樂活動

地方首長可以要求停辦或限制體育賽事、音樂會和其他娛樂活動。根據《特別措施法》,政府可以要求主辦單位停辦,若主辦不聽要求,則政府可以指示停辦。儘管政府不能施加刑事罰責或罰款,但由於是基於公權力範疇依法行使的“指示”,因此可視同具有法律約束力。一旦被予指示,該主辦名稱將被公告在地方政府網站上。

預防接種

地方當局有權指導居民進行預防接種。

要求運輸醫藥用品

政府可以要求或指示鐵路和運輸公司在緊急情況下優先運輸醫藥品或醫療用品。

使用私人建築物和土地為醫療用途

政府有權在未經建築物和土地的所有者同意下,使用任何私人建築物或土地作為臨時醫療用途(例如,搭建臨時醫療設施)。若不服指示,政府可以處以罰責或罰款。

食品和醫療用品的收購

政府有權徵收或要求民間企業出售或保管食品、口罩和醫療用品等必須品。若不服指示,政府可以處以罰責或罰款。

緊急狀態宣言的目的是為了強化疫情對策以保護人民的健康生命、防止醫療體系崩潰、減少對經濟和民生的影響。

首相將於7日(週二)徵詢專門家組成的諮詢委員會的意見,一但確認現狀已達《特別措施法》的施行要件「對於人民健康和生活帶來顯著的危害,以全國範圍極速蔓延的疫情恐將對人民生活和經濟造成嚴重影響」,就會在向國會報告後,正式宣佈。


資料來源:《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対策の基本的対処方針》2020年3月28日,《朝日新聞》2020年4月5日,《日經新聞》2020年4月6日,《NHK新聞》。

封面照片:iStock人們走在澀谷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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