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受託
- 羅馬拼音:Kanri jutaku
- 中文:委託管理
- 英文:Management contract
サブリース
- 中文:轉租約、轉租賃契約
- 英文:Sublease
- 日文別稱:転貸借契約
マスターリース
- 中文:主租約、原租賃契約
- 英文:Master lease
- 日文別稱:原賃貸借契約
日本常見的物業管理方式
日本物業管理公司在幫屋主管理房屋時的管理型態主要有兩種:「管理受託」、「サブリース」。
管理受託
屋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管理受託契約,委託管理公司處理以下事務:*招募租客、代收租金(又稱為“集金代行”)、租客入住管理、租屋契約更新/解約、房屋設備管理維護⋯等。
*管理公司(持有管理業者)從事招募租客、租屋仲介的時候,需同時持有“宅建業者執照”。若只有管理業者執照,則須委託外部的宅建業者代理招募仲介。
委託管理公司的管理手續費通常介於實際月租金的3%~8%,行情一般為5%。當房屋空租時,屋主沒有租金收入,但仍需要支付管理手續費給管理公司。
屋主、管理公司、租客之關係:
- 屋主↔️租客:賃貸借契約
- 屋主↔️管理公司:管理受託契約
- 管理公司→租客:管理
サブリース(Sublease)
屋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原租賃契約(主租約),由管理公司會用“較低價格的固定租金”向屋主租下房屋、每個月支付固定租金給屋主(而非收取管理手續費),然後管理公司再用實際市場價格的租金將房屋轉租給租客。
因為當房屋空租時,屋主仍每個月有固定租金收入,サブリース也稱為「家賃保証」或「空室保証」。管理公司承租下房屋的“較低價格的固定租金”一般來說介於實際月租金的80%~90%。⚠️備註:有些管理公司可能還需管理手續費。
屋主、管理公司、租客之關係:
- 屋主→租客:實際入住者
- 屋主↔️管理公司:管理受託契約+原賃貸借契約
- 管理公司→租客:轉貸借契約(+招租、管理、收租)
管理受託與サブリース比較
管理受託與サブリース在管理內容上沒有太大的區別,對於屋主來說最大的差別在於“收入”。
屋主租金收入比較
管理受託:
- 出租時:租金收入相當於實際月租金的95%。
- 空租時:無租金收入,還需支付5%管理手續費。
サブリース:
- 出租時:租金收入相當於實際月租金的80%~90%。
- 空租時:有固定租金收入。
管理受託與サブリース的主要管理內容
- 租金收納事務:向租客收納租金。催促逾期未繳的租客繳納租金等。
- 租賃契約相關事務:招募租客、與租客簽訂租賃契約&更新租約。
- 租客解約、退租相關事務:確認押金、計算原狀恢復費用*、收回鑰匙,輕掃房屋、並將房屋恢復/修繕到出租前的樣貌。*備註:費用依照比例由屋主和租客負擔。
- 維護事務:房屋設備檢驗、維修。備註:房屋維修費用由屋主負擔。
- 租客管理事務:應對租客的諮詢、客訴等。
管理受託與サブリース的比較表和優缺點
管理受託 | サブリース | |
管理手續費 | 有(相當於實際月租金5%) | 無 |
租金收入 | 租客實際支付的租金−管理手續費 | 固定租金(通常相當於租客實際月租金的80%~90%) |
空租時 | 屋主無租金收入 | 屋主有固定租金收入 |
入居者的押金 | 管理公司代理保管 | 管理公司代理保管 |
更新費、禮金 | 屋主有收入 | 管理公司的收入,屋主無收入 |
優點 |
|
|
缺點 |
|
|
マスターリース(Master lease):另一種サブリース
マスターリース也是由屋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原租賃契約(主租約),由管理公司向屋主租下房屋,然後管理公司再將房屋轉租給租客的管理型態兼契約型態。
マスターリース與サブリース的區別
在區別兩者之前,需要先了解マスターリース與サブリース的原始定義:
- マスターリース:管理公司(或特定轉貸事業者)以轉租給他人為目的,向屋主租下房屋的「與屋主之間的原始契約」。
- サブリース:管理公司(或特定轉貸事業者)將租下房屋轉租給他人的「與租客之間的轉租契約」。
マスターリース與サブリース原本指的是不同的契約類型,而由管理公司租下再轉租的整體流程/行為稱為サブリース。
而當マスターリース應用成為一種管理型態,與サブリース最大的不同在於支付給屋主租金類型有兩種:租金保証型與租金連動型。
租金保證型
- 日文稱為「空室保証型」、「賃料保証型」。屋主每個月租金收入獲得保證(與一般サブリース相同,不論空租或出租中),不需擔憂空租風險。優點是對於投資房地產的屋主來說,可以從穩定收入制定長期經營投資計畫。缺點是即使租客支付了較高額的租金,屋主獲得的租金收入每個月是固定的。
租金連動型
- 日文稱為「実績連動型」、「パス・スルー型」。屋主每個月的租金收入不保證,管理公司根據實際租金收入按百分比分配支付給屋主。優點是當房屋全數出租時,屋主可獲得較高(相對於一般サブリース)的租金收入,租金收入接近管理受託方式。缺點是空租時收入相對減少。
看更多相關單字:不動產相關常用日文單字
相關文章:
4 thoughts on "【管理受託、サブリース、マスターリース】日本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型態|REJ不動產相關常用日文單字"
我有幾個物業在札幌,不知你們可不可以幫我做サブリース
Michael 您好>
感謝您的諮詢。Real Estate Japan是提供日本不動產公司刊登面向外國人的房地產入口網站。我們作為一家媒體公司,本身無法提供租屋、買房或物業管理服務。因此,物業管理歡迎您直接搜尋並請北海道當地的不動產公司協助您。
這裡提供您一家札幌當地、可提供中文服務的不動產管理公司,歡迎您下方連結內的公司介紹頁面「聯絡此公司」。謝謝。
株式會社E-Horizon:
https://realestate.co.jp/zh_TW/real-estate-agent/view/3132
如果本人的物件, 有其他的租賃管理公司
轉到的敞司的租賃管理, 請問是否會產生什麼費用? 那你們公司有負責修繕的部分嗎?
張先生 您好>
謝謝您的留言。Real Estate Japan是提供日本房地產公司刊登面向外國人的租屋·買屋資訊入口網站。因為敝公司是一家媒體公司,因此無法代理客戶管理他們的物業,也無法代替不動產公司出租或出售他們刊登於敝公司網站上的任一物件。謝謝